序号 分类 责任清单 检查方式 扣分标准
1.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政府令第 260号)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应当有一
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查资料
未按规定设置管理机构的扣3
分,每少配备管理人员 1人扣1
分,每少配备注安师 1人扣1分
2.从业人员 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应为领导班子成员;
查资料
未设置安全总监的扣 1分,未列
为领导班子成员的扣 1分
3.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
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由董事
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每月至
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汇报应当有书面记录。
查资料
未建立安委会的扣 2分,每少听
取1次汇报扣 1分
1.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