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书写要点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制作要点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
首部:
(1) 注明文书名称。
(2) 委托人、 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委托人是公民的, 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 ;委托人
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 应写明其全称、 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应写明
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 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 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
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
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 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