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措施
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
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7.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
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为作业人员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9.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防护手套、工作服、防护口罩、
工作帽、胶鞋等。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惩的
技术、工艺、材料。
11.对产生严惩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