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
(深发〔 2011〕1 号 2011 年 1 月 1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3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
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社会建设是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加强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加强社会建设, 把社会建设摆在与
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是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
决策。社会建设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基础保障和重要路径, 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成败、 社会
和谐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稳固。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加强社会建设
作为党委、 政府的重要任务, 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努力满足人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