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文号:深发〔 20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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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月 14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 “宜聚”城市,优化创新
创业环境,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的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 “第一资源 ”,人才问题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深圳
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事关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程的推进。纵观深圳经济特区 30
年的发展历程,筑巢引凤、广纳人才,是深圳快速崛起、创造奇迹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发展
时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
质人才队伍,是深圳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