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意见
青发〔 2009〕16号
2009年 9月 15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
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
区的指导意见》(鲁发, 2009? 15号),充分发挥青岛海洋资
源优势,科学开发和合理保护海洋,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在山
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制定本意
见。
一、充分认识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总体要求、
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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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涉海、海洋产业为基础,以科学利用海洋资源与可持续
发展为前提,以先进科技和优势产业为特色,经济、文化、社
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功能区。进入 21世纪,
海洋经济日益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青岛作为我
国重要的沿海城市,海洋自然资源、产业资源、科技资源和文
化资源丰富,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