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交通部
【颁布日期】 19880628
【实施日期】 198808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公路建设养护
【文号】 交通部令第1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的规
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
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
共道路。
第三条 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
(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
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