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
主 编:卞耀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副主编:安 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
撰稿人:
卞耀武 安 建 刘左军 刘淑强
贾 静 赵 雷
目 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二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三章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由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棗八届全国人大
常务委员会通过。 当时出席会议的常委委员一百二十七人, 对该法投赞成票的为一百二十三人,
有四人弃权,无人反对。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法律,也是一部重要的经济法
律,合乎情理地受到了最高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热情关注和积极支持。
建筑法开始施行的日期为一九九八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