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
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
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
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 确实没有
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 /”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
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
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
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 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 各评
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