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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2 年 8月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
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
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