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C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
为经营、生产服务的理念, 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遵循三级管理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
(包括相关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
设单位, 按照不同权责实施对工程建设造价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是集
团公司、 二级机构和建设单位的共同职责。集团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都应牢固树立合理
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实行从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到各建设单位,从工程项目前期、设
计、招标、建设实施到竣工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第四条 本管理程序
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 (含间接控股 )建设的新、扩、改建工程。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
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