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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
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 分公
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
业 ,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
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
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