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集团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编码: ZD01010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
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
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
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
案。
第四条 集团成员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