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
的通知
文号:建协〔 2013〕24号 发布时间: 2013-12-23 浏览次数: 21872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 ,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
工程建设协会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活动, 根据
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 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 我会对《中国
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关于修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的说明》 印发,本办法自 2014 年起施行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
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 2008〕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