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 2001]271号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
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以下简称总站 ),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
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 (检 )测中心”。
第五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