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各级分公
司(以下简称各级单位) 。
第三条 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总部、省和地市级分公司逐级监督管理体
系。
第四条 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负责。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
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应统一纳入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
第二章 组织与责任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一)总部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