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满足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质量,确保本公司的信誉和顾客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后的服务工作。
3. 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公司项目使用过程中
反馈的信息,监督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的实施及验证工作, 并负责收集全
公司项目承建过程中信息反馈。
3.2项目部负责回访保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 施工阶段的服务:如合同有规定,则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对顾
客在施工阶段的服务。如顾客提出特殊要求,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顾客投诉
4.2.1 在保修期内或运营中发现质量问题,需进行工程质量保修的,
施工单位接到顾客的通知后, 由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分析, 如
不属于施工原因,按国务院 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确
因施工原因,及时组织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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