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砌块设计施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块高为 380~940毫米的粉煤灰硅酸
盐密实中型砌块(以下简称密实砌块)和混凝土空心中型砌块(以下
简称空心砌块) 为主要墙体材料的一般民用和工业建筑, 以及设计烈
度为 7度、8度的上述建筑(以下简称砌块建筑) 。对于采用其它工
业废料制成的密实或空心中型砌块的上述建筑, 除材料和砌体的计算
指标应根据相应的可靠试验数据采用外, 亦可按本规程执行。
第 1.0.2 条 本规程未作规定之处,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第 2.0.1 条 砌块材料和砂浆的常用标号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密实砌块材料标号: 150和 100。
二、空心砌块材料标号: 250、200、150和 100。
三、砌体的砌筑砂浆标号: 150、100、50和 25。
第 2.0.2 条 砌块抗压强度 R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