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 [2009]48 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了规范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 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单位变更政府
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 加强中央单位政
府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单位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财政部审批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
请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单位包括中央一级预算单位、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