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变电所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 工作票种类和适用范围
1 第一种工作票。 凡是在高压设备上或需要高压设备停电、 装设
遮栏的工作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2 第二种工作票。 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
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
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
3 口头或电话命令。 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口头或电话按现场规程规
定所进行的工作, 详细记录在运行日记中, 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
执行操作。
二 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工作票必须先编号使用, 有关人员必须签字, 不得代签、 事后
补签。
2 工作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必须核对正确无误。
3 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若有错字、漏字
时,可将两份作同样的修改,字迹要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值班
员手持一份,工作负责人手持一份。工作票要认真保留,保留期
为三个月。
4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