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条件
一、拟使用的地下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按法定程序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备案。
(二 )平时用途与设计功能相近, 符合地下空间所能满足的使用功能, 并与地下空间的内
部、外部环境相协调。
(三 )地下空间出入口应按设计规范使用,用于人员聚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应具有 2
个以上的安全出入口。 人民防空工程应具备与居民出入相分离的室外主要出入口, 其地面管
理用房应与防空工程配套使用。
(四 )具有与实际使用功能相配套的给排水、卫生间、用电等设施。
二、疏散通道宽度要求
安全出口、 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 楼梯和疏散通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下
表的要求 (单位:米 ):
工程用途
安全出口、相邻防火分区之
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和楼
梯的净宽
疏散走道净宽
单面布置房
间
双面布置房
间
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 1.40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