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十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 女工应戴工作帽,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不得随意拆除设备的
安全防护装置。
3.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 转动部件和高温、 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4.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动部件、
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5.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 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 信号、 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6.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物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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