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临时用电安全须知
一 . 配电箱、开关箱
1. 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置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
3. 设备专用箱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严禁一闸多机。
4.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
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3m。
5. 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6.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7.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8. 移动式配电箱、开管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
不得有接头。
9. 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 室外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11. 有备用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二 . 保护系统
1. 保护零线必须使用黄 / 绿双色线,严禁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