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分部工程验收通知书
金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工程,已
完成主体分部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分部验收的条件,现定于
年 月 日 时(地点 )进行主体分部
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 1、分部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分部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监理(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 2 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分部验收组应包括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 (项目)
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 1:分部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部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
组
姓 名 单 位 专 业 职务 /职称
土
建
组
安
装
组
附 2:分部验收方案(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