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一、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及报表
1、 审核承包商及各分包单位企业及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 审核承包单位的正式开工报告及停工报告,经现场核实后,签发
开工指令及停复工指令。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资
料,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4、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保证体系并确保质保体系发挥作用。
5、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设
备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6、 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7、 审核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报告。
8、 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艺交接检查,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
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二、 工程材料监理
1、 验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质化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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