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高(新)政办, 2011? 138号
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个人
建设房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个人建设房屋规
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政办, 2011? 366号)转发给你们,请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厅 文 件
乌政办, 2011? 366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个人建设房屋规划
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
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管委会, 市属各委、局、
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个人建设房屋规划管理办法》已经 2011年 4
月 18 日市人民政府第 33 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
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