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
进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
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级财政部门受市政府的委托全面负责组织
实施全市范围内预算拨款单位、财政投资项目以及属于政府
财政性支出单位和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包括制定政府采购
政策,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政府采购行为。
第三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四条 政府采购指导思想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除
涉及国家秘密外, 政府采购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不受地区、
部门、行业的限制和人为干扰,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减少采购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用经济手段间接地协调、引导企业发展,调节经
济领域乃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