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事故的分类、报告及管理提供指导。
2、保证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和调查,并进行事故根源的分析和
整改措施的制定落实,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适用于工伤处理的事故。
三、事故分类
1、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额》规定,生产安
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60
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