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督, 鼓励和奖励举报事故隐患, 及时发现并排
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
有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区域内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受理、核
查和奖励。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
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批准设立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资金;并批准
对报告、举报人的奖励。
4.2 公司安环部负责受理事故隐患的报告、 举报和奖励资金认定,
并做好登记。
4.3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建立资金的发放。
4.4 事故隐患由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