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内容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计
划按步骤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
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决策均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 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