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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
二批) >的通知》(建标函 [2005]8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桥面防水系统设计、桥面
防水系统施工控制、桥面防水质量验收等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北京市市政
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号3号楼市政
总院大厦技术质量部,邮编 100082)。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化学建筑材料公司苏州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