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街道办事处规模
1、街道具有适当规模是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现阶段,我
市各区应按照便利群众、 便于管理的原则和常住户口一般为 4-6 万人
的标准,对所属街道进行规模调整, 常住户口在 3万人以下的街道可
考虑撤并。调整和撤并后, 全市街道办事处的总数控制在 30个左右。
其中:东湖、西湖两区各为 8-10 个:青云谱区的设置数量可保持不
变,按常住户口约 4万人的标准进行内部调整;湾里区为 2个。
2、根据《南昌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街道规模调整和
撤并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提出,并于 2002年 8月上旬报市政府(同
时抄送市民政局),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搞好城市社区规划
3、围绕建设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目标,大力实施城市化发展
战略,按照“一江两岸、拉开骨架、塑造形象、完善配套、建改并重、
造福民众”的思路,积极配合实施环境整治、城市绿化、美化亮化、
为民造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