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教育局内部审计办公室职责
一、 教育局内部审计办公室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
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各项教育资金的拨付、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济
效益;
(六)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和预
决算;
(七)大型设备、大宗物品的采购;
(八)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部门、本单位财经
规章制度的执行;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十)有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十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审计事项。
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
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报
告审计调查结果。
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