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
范电子交易行为, 加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整合建立统一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国办发〔 2015〕63 号)、《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 (八部委 20号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
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 39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 (云政发〔 2015〕
5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云政办发 〔2016〕63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