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3)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及烟道
1.烟囱基础与筒身的划分:砖石基础以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钢筋混凝土圆板基础、环形
基础以筒座杯口顶为界, 钢筋混凝土锥形薄壳基础,以壳顶上环梁为界,上部为筒身, 下部
为基础。
2.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邻近炉体的第一道沉降缝为界,沉降缝以内的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
计算。
3.烟囱基础、筒身、内衬按图示尺寸扣除孔洞后以实体积计算。砖烟囱还应扣除混凝土构件
所占体积, 内衬悬臂并入筒身。 混凝土构件以及砌体钢筋加固, 金属爬梯等可按相应定额另
行计算。
4.埋入式或落地式烟道套用十一分部的地沟子目;架空烟道的底部支柱、基础、有梁或无梁
的烟道底板、顶板按有关分部的定额计算。
5.烟囱的集灰斗、分隔墙、下人井等以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按有关分部定额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