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
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 ;Ⅳ
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 6m
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
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
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
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
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
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
大于 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 1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