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
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
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合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
则》、《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
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及投资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投
资项目,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项目前
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项目全过程,对工程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
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
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管理。
第四条 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以上(含万
元)的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既可以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
计,也可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单项审计。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