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现: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地点前后各 20m范围内进行清理,不得有易燃易爆
物品,施工地点要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和两个装满水的大于十升的水桶。
2、非防爆设备及其供电线路送电前,必须由通风区瓦斯员检查瓦斯浓
度,只有检查证明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作业地点前后各
20m范围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无瓦斯积存时, 方可进行作业。 非防爆设备及
供电线路送电后,安排专人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一旦瓦斯超过上述规定,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为一切热物体洒水降温。
3、为非防爆设备供电的导线必须吊挂,工作中要防止非防爆设备和其
供电导线受潮。
4、非防爆设备接线、拆线必须停电,停送电要遵守以下规定:
(1)、停送电要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2)、停电要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地线、挂停电牌、派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