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须知
1、应加强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应熟悉井下采样理论、采样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井下采样所用工具、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用
途。
3、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应同时采取。
4、煤层煤样包括分层煤样和可采煤样,两种煤样同时采取。
5、如果煤层过厚,需要分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分层开采时,对每个分层均需采取煤层煤样。
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二、正常操作
1、采样前,应仔细清除前一班遗留在采样工具的浮煤、矸石、杂物等,以免污染。
2、生产煤样的采样时间必须以一个生产日(循环班)为单位,将应采取的子样个数按产量比例分
配到各个生产班中。
3、煤层煤样应在矿井掘进巷道中和回采工作面上采取。工作面按作业规程正常推进时,回采工作
面每5日至少采取一次,掘进工作面每 10日至少采取一次。
4、生产煤样应在确定采样点的输送机煤流中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