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按设计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二、 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 埋深不得少于 1m,井架基
础上层承载力应不少于 8kpa。
三、 高度为 10~15m 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 4~8 根)每增高 10m
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克连接,并用三只以上的
夹头紧固。
四、 井架采用附墙式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须符合
计算要求,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五、 井架搭设至 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绳, 待固定缆绳或附墙支撑
设置后,方可拆除临时缆绳。缆绳与地面夹角为 45°~60°,
与地锚或桩木必须牢固连接,采用的桩木直径不得小于 15cm,
埋深不少于 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上和电杆上。
六、 高度在 30m以上的井架,缆绳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严禁撞击,并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
七、 井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