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设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龚路派出所旧楼改建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龚丰路 295号,建
筑面积为 562平方米,砖混结构,其中一层层高为 3.5 米,二层层高
为 3.3 米,三层层高为 3.3 米。为了解决此次旧楼改造材料的垂直运
输问题,井架采用扣件式钢管井架。
二、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三、材料要求
材料要求:
1、钢管:外径Φ 48mm,壁厚 3.5 mm钢管。其质量应符合《普碳钢技
术条件》 GB700——88 的要求,长度一般为 4.0—6.0M,小横杆的长
度为 1.5M。
2、扣件:应符合 GB15831―88 的规定,其机械性能不低于 KT88—8
的可锻铸铁要求,其附件( T型螺栓、螺母、垫圈)的材料应符合 A3
钢的要求。如发现扣件有裂缝、裂纹、气孔、砂眼、变形和滑丝缺陷
的不得使用。扣件与钢管的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