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水发【 2013】274号 2013 年 05月 0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帮助各地贯彻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2年
部令),做好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港口危险
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地在执行
做好总结,并将相关情况及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港口管理处,联系电话: 010-65292626。
交通
2013年 4月
抄送:中国港口协会,部水运院,部交科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 4
日印发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预防和减少港口
物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