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监理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建立相应的安全工作机制,安全、优质和高效地完成交通
建设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 (公路工
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及相关的安全
生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
条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监理日程之中,确保
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理依据
第三条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