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
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并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审批和发布等的管
理。
第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是指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等。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 强制性标准是水运工程建设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
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 以及保护资源、 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政策要求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
第五条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水运工程建设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和维护等重要的技术
标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