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龙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并负责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
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
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
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
包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