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
1、公寓类 (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 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
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
称
人数(名) 备 注
1 经理 兼
该岗位配兼职经理 1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 15
万㎡或 15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 2个。
2 副经理
1
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 1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
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
项目。
3
经理助
理
(2)建筑面积 15—30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9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
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
称
人数(名) 备 注
1 经理 1
2 副经理 1
3
经理助
理
1
建筑面积在 10万㎡以上的,每增加 10万㎡可增配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