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9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9号
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98-87, 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
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
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 -98
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8]247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19
97]108号)要求,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