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局关于统一全市民防工程内部标识设置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淮安经济开发区人防办、淮安市三才人防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为统一全市民防工程内部标识的设置,便于广大市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日后维护管理。根据《省民防局关于统一全省民防工程标识设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范围
全市所有的民防工程均应标识标注。
二、标识内容
1 、民防工程内部所有的功能房间和功能设备应用标识牌标明;
2 、在工程主入口处(室内墙面上 ,要避光)设置民防工程平面图、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包括:值班、培训、治安、防汛、卫生防疫、消防等管理责任制度和
地下空间使用应急预案、地下空间人员居住管理规定等,
标识牌制作标准和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三、标注要求
1、标识牌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列入建安成本,各县(区)人防办负责本辖区内标识标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