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 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②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
个月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
依法缴纳税收: 2019年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19年任意 1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承
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以投标人承诺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