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事故能力,增强自我保护
意识,更有利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
1、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
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实习人员、外
单位调入我公司人员等) ,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①厂级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教育时间
不低于 48小时,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分配到车间。
②车